| Field | Detail |
|---|---|
| Subject | Leona Baumgartner |
| 类型 | 人物 |
| 时代 | Modern |
| 地点 | 纽约市卫生部·纽约市 |
| 日期 | 1961 CE |
| Style / Technique | American tattoo regulatory history; the public-health official behind the 1961 NYC commercial-tattoo ban |
| 连接到 | 纽约市纹身禁令, 纽约市取消禁令, Mildred “Millie” Hull |
档案备注
Leona Baumgartner 出生于 1902 年,后来成为纽约市卫生部的负责人,并在 20 世纪 50 年代末至 1960 年代担任专员。当该市反对纹身贸易时,她是该部门的最高官员。卫生委员会及其专员拥有制定卫生法规的权力,并于 1961 年使用了该法规。该措施是《纽约市健康法典》第 181.15 条的规定。该法案于 1961 年通过,禁止在所有五个行政区进行商业纹身。声明的原因是公共卫生。该部门认为,该禁令是阻止乙型肝炎传播的必要措施,该部门将乙型肝炎与科尼岛诊所的共用针头联系在一起。该命令禁止纹身生意,城里所有合法的商店都将被关闭。禁令的效力取决于其在法庭上的辩护,而这正是鲍姆加特纳名列历史记录的地方。康尼岛的纹身师 Fred Grossman 提起诉讼,要求推翻法规修正案。由于卫生专员是负责执行该规定的官员,因此该案件以她的名字命名。该案以格罗斯曼诉鲍姆加特纳案提起,鲍姆加特纳是该市的主要指定被告。格罗斯曼认为,该禁令是对市警察权力的任意滥用,是卫生部门对合法贸易的越权行为。鲍姆加特纳和卫生委员会则持相反观点。他们认为,法规修正案是一项合法的公共卫生措施,完全属于城市卫生部门预防疾病的职权范围。这场斗争超出了该权力的界限。该诉讼于 1963 年开始,并在纽约法院审理。上诉庭于 1964 年对此事作出裁决,案件提交至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上诉法院。 1966 年 6 月 2 日,上诉法院以 6 比 1 判决格罗斯曼败诉。该决定确认了该市的禁令,为卫生部门建立了广泛的警察权力,并维持了禁令。结果比案件持续时间更长。格罗斯曼诉鲍姆加特纳案将纽约市的商业纹身定为非法,并将这种贸易推向地下,进入公寓、阁楼和地下室。鲍姆加特纳为这项禁令辩护了 36 年。直到 1997 年,朱利安尼政府重新将纹身合法化,并建立了许可证制度,该禁令才被取消。弗雷德·格罗斯曼代表康尼岛和时代广场的纹身社区,其中包括疯狂埃迪·芬克和布鲁克林·布莱基等艺术家,但法律对他们不利。利昂娜·鲍姆加特纳 (Leona Baumgartner) 于 1991 年去世。人们记住她时,她并不是纹身行业本身的人物,而是反对纹身行业的监管者。她的名字在纽约市三十多年来被禁止合法纹身的案件中得以保留,这是二十世纪美国主要城市中最长的纹身禁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