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Field | Detail |
|---|---|
| Subject | 紐約市解除禁令 |
| 類型 | 事件 |
| 時代 | 當代 |
| 地點 | 紐約市 |
| 日期 | 1997 CE |
| Style / Technique | American tattoo regulatory history; post-repeal licensing and the Lower East Side revival |
| 連結至 | 紐約市刺青禁令, Charlie Wagner, Lew Alberts |
檔案註記
35 年來,法律很簡單。從 1961 年 11 月 1 日起,紐約市衛生法典規定,除註冊醫生外,任何人不得為人類刺青。官方理由是 1950 年代末期,據稱與康尼島刺青店有關的 B 型肝炎群聚感染。衛生委員會認為該行業「無法監管」,紐約上訴法院於 1966 年 6 月 2 日在 Grossman v. Baumgartner 案中確認了禁令。在公寓和地下工作室工作的地下行業維持了這門手藝,而合法行業則處於停滯狀態。到了 1990 年代,情況發生了變化。1980 年代的愛滋病危機使血液傳播病原體科學更加成熟,明確了單次使用針頭和高壓滅菌消毒可以消除禁令所基於的風險。1997 年 2 月至 3 月,Giuliani 政府開始推動合法化和監管。市長 Rudolph Giuliani 公開指出,近 40 年來,紐約市沒有記錄到一例由刺青傳播的 B 型肝炎病例。包括下東區的 Kathryn Freed 在內的市議員推動了立法,衛生委員會舉行了聽證會。1997 年地方法案 12 通過,紐約市衛生法典第 181 條得到修訂。取而代之的是身體藝術工作室許可制度,現已編入衛生法典第 22 章。它要求衛生部門為個人刺青師和工作室場所頒發許可證,要求使用一次性針頭、高壓滅菌消毒並記錄週期、客戶記錄保存以及血液傳播病原體培訓。確切的過渡月份因來源而異,介於 1997 年 2 月和 3 月之間。禁令解除的年份是確定的。開放的城市迅速到來。Daredevil Tattoo 於 1997 年在下東區的 Ludlow Street 174 號開業,由 Brad Fink 和 Michelle Myles 創立,是首批公開獲得許可的店鋪之一,而禁令時期的堅持者 Fineline 和 Fun City 則繼續經營,現在是合法的。第一次禁令解除後的紐約市國際刺青展於 1998 年 5 月在 Roseland Ballroom 舉行,由 Unimax Supply 的 Steve Bonge、Butch Garcia 和 Wes Wood 組織。1997 年後的紐約模式被其他美國城市廣泛複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