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Field | Detail |
|---|---|
| Subject | Leona Baumgartner |
| 類型 | 人物 |
| 時代 | 現代 |
| 地點 | 紐約市衛生局·紐約市 |
| 日期 | 1961 CE |
| Style / Technique | American tattoo regulatory history; the public-health official behind the 1961 NYC commercial-tattoo ban |
| 連結至 | 紐約市刺青禁令, 紐約市解除禁令, Mildred “Millie” Hull |
檔案註記
Leona Baumgartner於1902年出生,並晉升為紐約市衛生局局長,她從1950年代後期到1960年代初一直擔任該職位。在她任職期間,該市對紋身行業採取了行動。衛生局及其局長有權制定衛生條例,並在1961年這樣做了。該措施是《紐約市衛生法典》第181.15條。該法典於1961年通過,禁止在所有五個行政區進行商業紋身。聲稱的理由是公共衛生。該部門認為,禁止是阻止B型肝炎傳播的必要措施,該疾病與康尼島紋身店的共用針頭有關。該命令禁止了紋身業務,所有合法店鋪都應關閉。禁令的有效性取決於法庭上的辯護,這就是Baumgartner的名字進入歷史記錄的地方。一位名叫Fred Grossman的康尼島紋身師起訴要求推翻該條例修正案。由於衛生局局長是負責執行該條例的官員,因此該案件以她的名字命名。案件被命名為Grossman訴Baumgartner,Baumgartner代表該市擔任主要被告。Grossman認為禁令是市政警察權力的任意濫用,是衛生部門對合法行業的越權行為。Baumgartner和衛生局則持相反觀點。他們認為條例修正案是一項合法的公共衛生措施,完全在城市衛生部門的權威範圍內,用於防範疾病。爭論的焦點在於該權威的界限。訴訟始於1963年,並在紐約法院進行。上訴法院於1964年對該事項做出裁決,案件提交至紐約州最高法院 - - 紐約州上訴法院。1966年6月2日,上訴法院以6比1的投票結果駁回了Grossman的訴求。該裁決確認了該市的禁令,確立了衛生部門廣泛的警察權力,並維持了禁令。其後果延續了案件本身。Grossman訴Baumgartner案使商業紋身在紐約市非法化,並將該行業推向地下,進入公寓、閣樓和地下室。Baumgartner所捍衛的禁令持續了36年。直到1997年, Giuliani政府重新合法化紋身並設立了許可制度,該禁令才被解除。Fred Grossman代表了康尼島和時代廣場的紋身界,包括Crazy Eddie Funk和Brooklyn Blackie等藝術家,但法律與他們為敵。Leona Baumgartner於1991年去世。她不被記為紋身行業本身的人物,而是作為反對它的監管者。她的名字被載入將合法行業排除在紐約市之外三十多年的案件中,這是20世紀美國任何主要城市中最長的紋身禁令。